作者: | 来源: | 发布时间:2008-03-27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及我市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,北京
市建设委员会面向社会人员和2008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公务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考职位
二、报考条件
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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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; 字串1
2、具备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;
4、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,品行端正,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; 字串4
6、社会人员须具备一定工作经历,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进京审批条件;
7、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规定的其它基本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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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报名方法 字串6
报考人员请于2008年4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的复印件邮寄至指定地点,或将电子版材料E-mail至指定电子信箱(邮寄需在信封注明“报考执法大队”或“报考监督总站”字样),谢绝来访,每人限报1个职位。材料要求如下: 字串4
1、本人简历; 字串9
2、户口本(卡);
3、身份证;
4、学历证书;
5、职称证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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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《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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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、《北京建设委员会招考公务员职位报名表》(见附件);
8、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。
招考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,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,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 字串4
2、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表 字串9
二○○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字串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