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| 来源:最高人民检察院 | 发布时间:2008-05-04
一、资格审查(初审)结果 字串8
(一)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岗位招录2人,报名17人,经资格审查,符合条件考生14人(名单附后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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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国家检察官学院管理岗位招录2人,报考790人,经资格审查,符合条件考生562人(名单附后)。 字串8
(三)检察日报社编辑岗位招录1人,报考70人,经资格审查,符合条件考生12人(名单附后)。
(四)检察日报社影视岗位招录1人,报考206人,经资格审查,符合条件考生115人(名单附后)。
(五)检察日报社企业管理岗位招录1人,经资格审查,符合条件考生2人。本职位取消。 字串6
二、考生确认及办理准考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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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笔试确认 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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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资格审查(初审)的考生请务必于2008年5月7日12时前发电子邮件与我部确认是否参加笔试,届时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。确认电子邮箱:job@spp.gov.cn,邮件标题格式为:“***(事业单位)***(岗位)***(专业)***(姓名)笔试确认”,如“学院管理岗位中文专业张三笔试确认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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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资格审查(复审)及办理准考证 字串7
已经笔试确认的考生务必于2008年5月8日(上午9:00—12:00;下午13:00—17:00)到翠明庄宾馆二层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(复审),复审通过的办理准考证。 字串4
资格审查(复审)时需提供身份证、学生证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及两张一寸彩色近照,报考报社编辑岗位的需提供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。办理准考证收取考试工本费50元。
翠明庄宾馆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南河沿大街1号;乘车路线:乘2路到东华门站,或乘60路到锡拉胡同站下车即到;联系电话:010—58580909。 字串1
三、笔试时间及地点
笔试时间:2008年5月11日(周日)下午 1点半,1点钟入场。 字串1
笔试地点:国家检察官学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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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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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车路线:从德胜门乘670路(德胜门西到百善镇政府)到“东沙屯南”站下车,或乘919、345路到“沙河”站,转乘670(德胜门西到百善镇政府)、945路到“东沙屯南”站下车即到。
自驾车路线:沿八达岭高速路向北行驶,从小汤山出口(第12出口)出来,顺辅路往北行驶,遇第一个红绿灯右拐,一直向东行驶6公里左右即到(途遇岔路口按指示牌提示方向行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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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注意事项
(一)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、准确。对于提供虚假证件的考生,一经查实,即取消录用资格。 字串7
(二)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笔试,逾期不到者,视为自动放弃;迟到30分钟以上的考生取消参试资格。 字串9
(三)考生参加笔试时,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学生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。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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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考生参加笔试的食宿、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。由于考试地点距北京城区较远,请考生务必提前安排好行程,并注意安全。
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人:赵 玮 字串6
咨询电话: 010—65209135 字串4
国家检察官学院人事工作部联系人:迟晓燕 字串3
咨询电话: 010—617192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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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日报社人事处联系人:高 伟 字串6
咨询电话: 010—68630093 字串5
附:通过资格审查(初审)人员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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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
二OO八年四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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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检察官学院管理岗位行政管理专业通过资格审查(初审)考生名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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