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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工作部门面试考官资格管理暂行细则

    (七)具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、判断能力与言语表达能力; 字串9

    (八)具备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字串1

    第四条  面试考官应当具备以下业务条件:

字串7

    具有一定的面试工作经验,参加过系统的面试培训并考试合格,具备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与技能;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,能组织开展面试工作;掌握面试技法,对应考人员评价准确;能对改进面试工作提出有益建议。 字串8

    第五条  根据需要,经国务院人事部门批准,用人部门也可聘请部门内有关领导或部门外有关专家担任特邀考官。特邀考官应当接受必要培训。

字串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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